宓姝脫殼記(十五)(10/12)

了眼眶,而两个侄听了之后也眼角泛泪,我当下就感到后悔不已。

早知道会这样的话,我就不应该带她们来。

叔叔,你就帮华姨嘛。

如果我看不到妈妈的话,一定会很难过的。

呃……小芳乖。

妳还小,大的事并没有妳想的那幺简单。

妳想想,如果他们跟华姨住在一起,就不能跟爸爸住了呀。

不能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吗?我爸爸妈妈就住在一起呀。

小芳呀,爸爸妈妈就是因为没有办法一起生活,所以才会选择分开住。

唔……这个问题有点複杂,等妳长大才会懂。

嗯……对了,姝姝,妳先带小芳去买手机吧。

哦,小芳,走,姐姐带妳去挑手机。

不要,我要等叔叔娶华姨。

靠!我对这个离过婚的还没有全完了解,才见一次面就要娶她!?这……这简直就是宫的节奏呀!为了我的福着想,我迅速思考不到二秒,便开说:阿华,孩子的事呢,我们再找机会慢慢讨论,因为我等一下要赶回台北,还答应了送小芳手机当生礼物,我怕时间有点赶……我觉得我们再另外约时间好好聊聊,可以吗?嗯。

没想到这时嫂子忽然开说:阿华,如果妳没事的话就陪我们一起去,我们对这里的路不太熟,妳就当做帮我们带路嘛。

小叔,你觉得呢?呃……嫂子都发话了,我还能说不吗?于是乎,我只好带着两大两小四个同胞走出了咖啡馆,然后在嫂子明显为我製造机会下,我只能跟阿华走在前面带路,而嫂子和她的两个儿,则是刻意落后我们一段距离,在我们后面闲庭漫步。

走着走着,我不动声色地利用眼角余光往后瞄,见三远远地吊在后面差不多十几公尺,我眼珠子一转,便跟身旁的子说:阿华,妳愿意在结婚的前提下跟我往吗?你的意思是,先跟我谈恋,觉得适合的话再结婚?嗯哼。

大概多久?结婚后你会帮我把孩子抢回来吗?老实说,即使我愿意,但我认为机会不大。

因为妳们都离婚这幺久,而且当年法官也做出了判决,妳现在要重新争取抚养监护权,就等于重新翻案。

除非妳有证据,证明前夫已经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,并且想办法证明妳有能力抚养他们,否则妳能够争取到小孩的探视权,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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